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提高老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慧聪律师事务所资助3044永利特设立“3044永利员工创新创业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3044永利员工创新创业奖”由3044永利设立,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创新创业老员工,鼓励和引导老员工创新创业,树立创新创业示范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效应。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  奖励范围
  
 
(一)公司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在全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老员工创新创业年会、“创青春”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等具有影响的创新创业系列赛事中获奖的公司在校生。
  
 
(四)对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在校老员工项目。
  
 
(五)对创业创新有想法并已开始着手策划、准备的团队/个人
  
 
  
   
  
 
第四条  奖励标准
  
 
公司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设立“3044永利员工创新创业奖”,共4000.00元,八个名额,每个名额给予500.00元奖金。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员工行为准则和公司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创新创业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且无法律纠纷。
  
 
(二)申报“3044永利员工创新创业奖”的员工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要负责人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创新性概念产品或服务,并在本科生期间发明专利授权的。(要求员工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2.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且取得一定的成绩。
  
 
3.有创新创业想法,本办法实施前已着手准备,有项目团队且取得一定成果。
  
 
4.所有申请奖项的团队/个人,需统一进行答辩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公示、颁发奖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在校期间只能申报一次“3044永利员工创新创业奖”。申请者填写“3044永利员工创新创业奖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公司。发表论文需提供刊物原件和复印件;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受理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成企业运营一周年以上的项目需提交企业正常运营的相关作证材料。(以上原件经审核后返还)。
  
 
第七条  初步确定及公示:经审核后,将符合该奖项授予条件的申请团队,初步确定为“3044永利创新创业奖”获得者。由工作人员编制“‘3044永利创新创业奖”获得者预选名单”并公示七日,接受师生监督;
  
 
第八条  最终确定获奖员工: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者经核实举报不实的,于公示期满后确定“3044永利创新创业奖”最终获得者并颁发奖金。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起施行,由3044永利负责解释。
  
 
  
   
  
 
3044永利
   
 
二零一八年十月
   
 
下附:附件1 3044永利——年老员工创新创业奖申请表;附件2 3044永利创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情况;附件3 3044永利集团——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公司各部门系列活动)
 
 
 附件1 3044永利——年老员工创新创业奖申请表.doc 附件3 3044永利集团——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公司各部门系列活动).xls 附件2 3044永利创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情况.xls